为激励广大教师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每周最低课时量标准(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10-14节),兼职管理工作的教师,课时量不得低于该标准的三分之二。
周课时数标准(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每周14节,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和地方课程等学科每周16节。
幼儿园教师课时填三个课时。幼儿园实行“两教一保”或“三教轮保”,上午班按两个学时计,下午班按1个学时计。保育班按每周10个学时计,每位教师周课时量不少于7个学时(即周满课时量为7个学时)。
以周活动时数为主要内容进行计算,一课时按15分钟或30分钟计算。幼儿园可结合实际将晨间活动、晨间谈话、区域游戏、集体教学、户外活动及与幼儿相关的活动等工作量计入教师周课时数。
每周5节课左右。园长每学期不少于15节。保教主任每学期不少于30节。教研组长每学期不少于25节。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5节。新上岗的青年教师每学期不得少于20节。
如果是非关键信息变更,在“幼儿信息维护里”在要更改的幼儿前打勾,再右上角“修改”。就可以。
这个是需要你先填写最初的基本信息的,也就是说你幼儿园成立的年月先写上去,然后最初的机构负责人的姓名和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填写上去,然后才可以填下面的这几个信息。
在幼儿管理中的信息管理中进行变更。步骤如下:查询在“查询条件”列表中,可通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按条件对幼儿进行查询。点击按钮,可查询满足条件的幼儿信息。变更点击按钮,进入关键信息变更页面。编辑数据后,点击按钮,弹出确认提示框。点击按钮,幼儿数据再次进行省内查重。
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如下:分类认定范围 根据资料表明,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由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社区、村(居)委员会及公民个人举办的,招收3—6岁儿童并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均须进行分类管理。
评估标准:C1为独立的建筑群体,园舍建筑坚固安全、合理实用。C2环境绿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c3户外活动场地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宜。C4各班有独立配套、宽敞明亮、通风及采光良好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C5有相应规模的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办公及辅助用房。
山东省内的幼儿园将分为4档,即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至三类幼儿园。幼儿园评分的满分为1000分,三类幼儿园及格线为600分,省级示范幼儿园要达到900分以上。评分内容涉及保育教育、安全卫生、办园条件等5大类,对幼儿园基础设施、保教人员配备、师德师风等都有明确要求。
年省级示范幼儿园名单公示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分类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新申报的590所幼儿园进行了认定验收,对2013年公布的296所山东省十佳幼儿园、山东省示范性幼儿园进行了复认验收。
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及评估细则,幼儿园分为4个层次,即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至三类幼儿园,其中省级一类幼儿园有效期为3年。评定内容涉及保育教育、安全卫生、办园条件等五大类,对幼儿园基础设施、保教人员配备、师德师风等都有明确要求。
“12轨制初中”表示该初中各年级有12个班。依次类推。省优标准中,幼儿园教职工主要包括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医务和财务人员。保育、后勤服务人员逐步采用劳务招聘等方式解决,不列入编制管理。班级规模小班(3至4岁):20-25人;中班(4至5岁):26-30人;大班(5至6岁):31-35人。
1、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是对学前教育管理、服务标准以及幼儿园办园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的法规。其中,幼儿园办园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场地、设施、器材与安全卫生等条件;二是设立标准、教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选用等要求;三是教师队伍以及幼儿园经费等需求。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学前教育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3、为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提升师资水平,山东省推出五年制大专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该方案旨在培养具备专科层次的高素质学前教育师资,以推动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4、从法理上讲:对于贫困幼儿的补助,不是基于幼儿园是否合格,而是基于该幼儿家庭本身是否贫困,原则上,与幼儿园是否合格无关,事实上,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要求其事前审查该幼儿园是否合格,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明确提出: “依法实行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
5、好考。根据查询山东省教育厅官网显示,山东单招学前教育:文化素质200分,专业技能230分,总分430分。山东单招学前教育通过率高达百分之八十。
1、山东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规范:依法科学治园、强化品德启蒙、提升保教质量、做好生活安排、加强食堂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收费管理、建强师资队伍、凝聚育人合力、守牢安全底线等。依法科学治园。办园须取得相应许可,按照要求使用规范名称。制定幼儿园章程,健全依法决策、民主参与的管理体制。
2、办园场地,经费保障。办园场地:山东省公办幼儿园不得建设豪华幼儿园,幼儿园宜为三层及三层以下的楼房和符合建筑标准的平房,幼儿园不得建在高层建筑内。经费保障:山东省政府应按照省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
3、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山东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分为三类:高标准、较高标准、基本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选用相应标准。山东规定,新建幼儿园应独立设置,有独立的园舍、户外场地、围墙、大门、保安室(门卫及收发室)。